亚美尼亚居民公司的企业利润税总体税率为 20%,非居民企业则根据应税收入类型为 0-20%。如果出口货物的成本分别超过 5 亿和 2 亿亚美尼亚德拉姆,利润税法将为专门从事出口的主要出口商提供税收优惠(40% 和 50%)。居民纳税人在境外进行建筑安装工程并专门经营,税率为 5%。分配利润和留存利润的税率相同。
企业利得税的纳税期限为一个历年。预算税款是根据上一年的利润税使用预缴税款来支付的。这些付款每三个月支付一次,但不得晚于该季度最后一个月的 15 日。最后一笔付款应在报告年度次年的 25 月 XNUMX 日之前支付。
利润税是根据法律或其他法律行为规定的会计规则和原则确定的。如果法律或其他法律行为赋予纳税人选择的权利,纳税人必须向税务机关通报其选择的会计和财务报告原则和规则,以及他们使用的会计计算机程序。
由于亚美尼亚没有税收分组规则,每个公司自己缴纳税款,海外子公司的亏损也没有税收减免。除加入、合并和重组等重组情况外,法律规定的税收损失在所有权变更后仍然有效,可以转移至损失发生当年之后的 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