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了然
- 在2025年亚太经合组织首席执行官峰会上,中国重申了其作为全球投资者“理想、安全”目的地的地位,表明中国将继续对外国资本和人才保持开放态度。
- 中国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目前仅包含以下内容: 29件受限物品 (2024 年版),生产限制完全取消。
- 2025 年全年外国直接投资达到 747.69 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 9.5%),但新外商投资企业数量激增 19.1% 至 70,392 家——这反映出尽管面临资本逆风,政策势头依然强劲。
- 2025 年鼓励目录(2026 年 2 月 1 日生效)新增了 205 个条目,主要针对先进制造、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和绿色技术。
- 中国推出了面向年轻外国STEM专业人才的K签证(自2025年10月1日起生效)——申请阶段无需雇主担保。
- 对鼓励目录行业的再投资利润,企业可享受 10% 的企业所得税抵免,该抵免政策持续到 2028 年 12 月。
中国在亚太经合组织首席执行官峰会上传递的信息意义重大:在各国企业董事会重新评估亚太战略之际,中国公开承诺继续对外国资本保持开放。对于投资者移民顾问而言,这一信号意味着可以采取切实可行的后续步骤——规划可行的入境途径、调整合规流程,并重点关注中国明确开放的行业。
本文分析了顾问和投资者在 2026 年需要了解的监管变化、外国直接投资数据、实体设立选择和人才流动变化。
目录
- 亚太经合组织峰会信息:中国向全球投资者推介
- 监管自由化:了解负面清单
- 外国直接投资趋势及北京的应对措施
- 国家待遇和再投资激励措施
- 2025年鼓励性目录:2026年优先领域
- 市场准入:实体设立选项
- 外国投资者的关键合规要求
- 人才流动:新的K签证
- 中国与亚太地区的替代方案
- 来访律师行动清单
- 常见问题
亚太经合组织峰会信息:中国向全球投资者推介
在韩国庆州举行的2025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首席执行官峰会上,中国将自身定位为全球投资者“理想、安全、充满前景”的目的地,并承诺保持市场开放。中国的承诺明确指出:继续推进自由化、加强国民待遇、扩大人才引进便利化。APEC成员经济体约占全球贸易额的一半,这凸显了在亚太地区进行战略布局与在全球贸易中占据有利地位密不可分。
至关重要的是,峰会本身并未宣布任何全新的外商直接投资立法。峰会传递的信息强化了已实施至2025年的各项措施,包括缩减负面清单、外商投资法规定的国民待遇保障以及面向STEM人才的K签证。从政治角度来看,此次峰会的意义在于发出政治信号:在当前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和外商直接投资流入量下降的背景下,中国正加倍推进对外开放。
对于投资者移民顾问而言,这是一个信号,表明应该重新与客户接洽,制定中国市场准入和流动性规划——尤其是在跨境人才和资本流动推动价值创造的情况下。
监管自由化:了解负面清单
中国维护着两份截然不同的负面名单,报道中经常将它们混淆。了解二者的区别对于向客户提供准确的建议至关重要:
此 外国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对外国直接投资最重要的清单)被精简为仅 29 项 该清单于2024年11月1日生效,共2024年版。该清单明确规定了哪些行业对外国投资者有限制或禁止。制造业已被完全移除——这意味着现在所有制造业子行业都允许100%外资控股。
更广泛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适用于所有国内外投资者)2025年4月版中的项目数量从117项精简至106项,涵盖21个行业板块。该清单规范的是一般市场准入,而非针对外国投资者的特定限制。
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上表示,“中国负面清单上只剩下29项”,他指的是《外商投资准入清单》——这份清单直接关系到外国投资者。新开放或进一步放宽准入的领域包括先进制造业、电视制作、部分电信增值服务、在线医疗和医药信息服务以及专科医疗(老年护理、康复)。
对于法律顾问而言,受限行业减少意味着更广泛的结构选择——外商独资企业 (WFOE)、合资企业、并购和战略伙伴关系——以及从一开始就更需要协调治理和合规。
外国直接投资趋势及北京的应对措施
中国外商直接投资流入持续放缓。2025年全年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利用率达到 747.6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5% 据商务部统计,制造业吸引外商直接投资185.51亿元,服务业吸引外商直接投资545.12亿元。2026年1-2月最新数据显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61.45亿元,同比下降5.7%,降幅收窄,表明市场可能正在趋于稳定。
然而,与总体下降趋势相反的是:2025年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数量达到 70,392——同比增长19.1%这种分化——资本规模下降但新实体设立数量激增——表明,尽管初始投资额较小,但外国投资者正以更大的规模进入市场。仅2025年11月,月度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量就同比增长了26.1%。
政策应对措施强调了跨国公司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包括保证市场准入、平等对待、利润汇回权以及扩大再投资激励措施——这些信号为风险评估和客户沟通提供了依据。
国家待遇和再投资激励措施
外商投资企业的国民待遇已在法律中明确规定。 《外国投资法》第四条该法建立了一套预先设立的国民待遇框架,并结合了负面清单机制。这并非仅仅是愿景,而是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平等待遇涵盖政府采购、标准制定和政策支持项目。该法还禁止强制技术转让,并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关于再投资,中国推出了一项 10%的企业所得税抵免 针对将分配利润再投资于鼓励目录行业内符合条件的国内股权投资的外国投资者,该项优惠政策将于2025年1月至2028年12月期间实施,并可结转至下一年。此外,外商投资企业现在可获得用于股权投资的国内贷款,简化的外汇手续也为再投资提供了支持。
对于法律顾问而言,该框架鼓励构建优先考虑留存收益、股息循环和扩张再投资的结构,同时重视长期经营布局而非短期机会主义。
政策信号向顾问发出:快速行动指南
| 政策杠杆 | 律师应该怎么做 |
|---|---|
| 金融机构准入负面清单包含29项产品;制造业全面开放 | 重新评估各行业的进入模式(外商独资企业与合资企业),更新客户行业地图,更新监管备忘录。 |
| 外国直接投资额下降,但新实体成立数量激增 | 在风险简报中对比激励因素和不利因素;模拟再投资与资金回流情景。 |
| 2025 年推荐目录(2026 年 2 月生效) | 优先促成先进制造业、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绿色科技和现代服务等领域的交易,这些领域都得到了政策的明显支持。 |
| 10% EIT 再投资税收抵免(2025-2028 年) | 为鼓励目录行业构建再投资工具;为现有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利润再利用方面的建议。 |
| 为STEM人才提供K签证 | 将流动性纳入市场准入计划;尽早规划 STEM 人才安置和创始人签证顺序。 |
2025年鼓励性目录:2026年优先领域
《2025年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于2025年12月发布,并于2026年2月1日生效,取代了2022年版。该目录包括 新增条目205个,修订303个这是多年来最显著的扩张。
优先领域包括:
先进制造业 ——涵盖整个制造价值链的最终产品、零部件和原材料。由于制造业已完全从金融机构准入负面清单中移除,所有子行业均允许100%外资所有权。
现代服务业 ——商业服务、技术服务、科学研究、海上物流和虚拟电厂运营。这些都体现了中国推动服务型经济升级的决心。
高科技 人工智能、5G基础设施、生物技术和下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均受益于鼓励性目录优惠政策和自由贸易区(FTZ)试点项目。
绿色发展 ——可再生能源、环境技术、节能和绿色金融。这些都符合中国的双重碳目标,并可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区域定位 — 该目录继续通过额外的优惠政策激励对中国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投资,包括降低指定地区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5% 对比标准的 25%)。
特定行业的考虑因素
电信: 在自由贸易区以外,外国投资者仍基本被禁止涉足基础电信业务。然而,增值电信服务(VATS)在国家层面设有50%的外资持股上限,而自由贸易区试点项目则允许外商独资企业(WFOE)对特定类别的增值电信服务拥有100%的股权。律师在选择进入模式前,应仔细研究许可框架和剩余股权上限。
生物技术: 人类基因和干细胞技术仍被禁止,但2025-2026年的试点项目已开放生物制药分段生产和自由贸易区试点项目,用于细胞/基因治疗和外资独资医院。应构建合作机制,以保护知识产权,并规范临床和真实世界证据环境下的数据流动。
卫生保健: 在国家层面,医疗机构仍然需要合资结构。自贸区试点项目现在允许在指定区域内设立外商独资医院——这对有意在自贸区内投资的医疗保健投资者来说是一项重大进展。
市场准入:实体设立选项
外国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有多种结构选择,每种选择对控制权、责任和监管待遇都有不同的影响:
外商独资企业(WFOE): 在允许的行业中,外商独资企业可100%持股。公司法改革后,大多数行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已基本取消,服务型外商独资企业的实际注册资本范围为100,000万至500,000万元人民币。从注册到正式运营通常需要1.5至2个月,包括营业执照的办理(约20个工作日)、银行账户的设立、税务登记和人事备案等。
合资企业(JV): 在一些不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WFOE)的特定行业,外资企业是必需的。外资企业通常需要持有至少25%的注册资本才能获得外商投资企业地位及相关优惠政策。
代表处: 无需注册资本,但仅限于联络、市场调研和协调活动。代表处不得向客户开具发票、签署合同或直接产生收入。
可变利益实体(VIE): 这种合同控制结构常用于互联网服务等外商直接持股受到限制的行业。外商独资企业(WFOE)部分遵循标准的资本规则,而境内运营公司则满足行业特定的要求。
对于正在评估进入中国市场的客户而言,架构的选择取决于目标行业、监管环境、所有权要求以及长期目标。Vardanyan & Partners 致力于帮助国际客户构建符合其母国和目标国双重要求的跨境运营架构——无论他们是从亚美尼亚进入中国市场、设立区域总部,还是协调跨司法管辖区的集团架构。请参阅我们的 商业登记 以及 税务咨询 提供相关指导服务。
外国投资者的关键合规要求
在华经营的外国投资者必须应对日益复杂的合规环境:
网络安全法: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必须将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存储在中国境内。任何跨境数据传输都必须经过安全评估。实际上,数据本地化要求正逐渐超出关键基础设施运营者的狭义定义。
数据安全法(DSL): 对“核心数据”和“重要数据”建立分级保护机制,并设有国家安全审查要求。“重要数据”目录仍在不断完善——律师应密切关注其发展动态。
个人信息保护法(PIPL): 中国综合性个人数据法要求数据处理必须有合法依据和同意,并制定了具体的跨境传输机制,包括网信安全评估、标准合同条款和认证。
反垄断法: 此项规定同样适用于国内外企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AMR)积极加强并购监管,并加大对数字平台和自利行为的审查力度。参与并购交易的外国投资者应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审查周期纳入考量。
自由贸易区(FTZ): 自贸区采用更精简的负面清单,并试点推行国家层面未开放的特定行业领域。对外国投资者而言,最相关的自贸区包括上海(含临港)自贸区(适用于增值税、金融服务和生物医药);海南自由贸易港(适用于医疗旅游和互联网试点);以及北京、广东和天津等省级自贸区(适用于特定行业的自由化)。
人才流动:新的K签证
中国于2025年8月14日通过国务院令推出了K类签证,该签证于2025年10月1日生效。K类签证针对“外国青年科技人才”,标志着中国传统的雇主担保移民模式发生了重大改变。
主要已确认功能: K类签证在申请阶段无需中国雇主或邀请单位,是目前中国移民体系中首个面向工作年龄段专业人士的无需雇主的签证类别。申请通过升级后的电子签证门户网站进行处理,该网站采用可重复使用的生物识别技术。
报告的运行参数 (根据2026年3月的澄清说明,尚待原始资料全面核实):申请资格涵盖全球认可大学和研究机构的STEM(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学士学位持有者,或40岁以下且拥有至少两年相关经验的研究人员。据报道,该签证提供最长五年的多次入境有效期,每次入境停留时间最长可达180天。
关于工作许可的重要区别: K类签证允许以人才搜寻为目的进入中国,但它并非 不会 授予自动工作许可。根据中国的《出入境管理法》,正式就业仍需在入境后取得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这对为客户提供咨询的律师而言至关重要——K签证仅方便入境和求职,而非立即就业。
K签证与现有签证类别对比
| 特性 | K签证(STEM人才签证) | Z签证(工作签证) | R签证(高层次人才) |
|---|---|---|---|
| 雇主要求 | 没有 | 是的——担保+工作许可+邀请 | 是的——雇主必须确认“紧急需要”状态 |
| 目标概况 | 年轻的STEM专业人士 | 范围广泛——任何雇主赞助的工人 | 仅限高级/A级人才 |
| 报告的有效性 | 最长5年,多次入境,每次入境180天 | 因合同而异 | 5-10岁,多次参赛,每次参赛180天 |
| 工作授权 | 仅限入境——需另行办理工作许可证 | (通过工作许可流程) | (通过工作许可流程) |
律师应将人员流动性纳入市场准入时间表,合理安排公司设立、雇佣合同以及高管和专家的签证/许可证申请。对于业务遍及亚太地区的投资组合团队而言,全面的人员流动性规划(包括备选居住地)可以降低差旅和人员配备风险。请参阅我们的 居留证 以及 工作准证 提供与亚美尼亚相关的出行选择服务。
中国与亚太地区的替代方案
对于评估整个亚太地区的投资者而言,中国拥有无可比拟的市场规模和供应链深度,但同时也拥有最为复杂的监管环境。比较视角有助于顾问为客户提供建议:
| 目的地 | 签证/居留便利 | 公司税 | 主要优势 |
|---|---|---|---|
| 中国 | 最复杂;可自由支配 | 25%(西部/海南鼓励行业为15%) | 无与伦比的市场规模、供应链和技术生态系统 |
| 新加坡 | GIP授予PR约10万新加坡元 | 17% | 最佳法治中心,快速注册,广泛的条约 |
| 泰国(LTR) | 低门槛,生活方式友好 | 20% | 长期住房券持有者可享受税收优惠,生活成本低。 |
| 日本 | 商务经理签证,申请费5万日元以上 | 23.2% | 庞大的消费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稳定的法律体系 |
| 韩国 | D-8投资签证,投资额100亿至300亿韩元 | 24% | 科技型经济,通往F-5永久居留权的途径 |
| 亚美尼亚 | 投资型住宅现已开放 | 18% | 低成本、IT人才储备、欧盟成员资格、快速搭建 |
对于构建跨司法管辖区战略的客户而言,亚美尼亚日益成为区域运营的补充基地,提供精简高效的服务。 投资居留具有竞争力的税率,以及通过合作协议进入欧洲市场的渠道。请参阅我们的 国籍 以及 数字游牧签证 有关亚美尼亚境内投资选项的更多信息,请参阅相关页面。
来访律师行动清单
- 按行业和进入模式绘制面向中国的投资者路径图,反映 29 项金融机构准入负面清单和 2025 年鼓励目录。
- 更新跨境 KYC 和资金来源工作流程,以用于客户注册、银行业务和资金流动。
- 准备客户简报,使交易主题与监管准备情况(许可、数据合规和治理)保持一致。
- 优先发展以下鼓励目录领域的产品:先进制造业、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绿色技术和现代服务。
- 将 K 签证流动性规划纳入项目关键路径——记住,就业仍然需要单独的工作许可。
- 建立再投资模型结构,以利用 10% 的 EIT 税收抵免(2025-2028 年)和国家待遇承诺。
- 评估自由贸易区对仍受国家层面限制的行业(医疗保健、电信增值税、金融服务)的机会。
- 评估涉及跨境数据传输的任何操作的数据合规性要求(网络安全法、DSL、PIPL)。
为什么这是亚太战略的关键时刻
亚太经合组织(APEC)的规模——约占全球贸易额的一半——意味着中国的开放姿态的影响远不止于一个市场,它正在塑造着整个地区的供应链、资本配置和人才部署。近期签署的双边投资协定(中新自由贸易协定更新后于2024年12月31日生效;与安哥拉和委内瑞拉签署了新的双边投资协定)以及APEC商务旅行卡系统,持续降低跨境商务流动的阻力。
对于投资者移民顾问而言,现在是时候将中国入境投资规划与更广泛的亚太地区流动性和公司架构相结合了——这样客户就可以充满信心地转移资本和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