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增值税目的,如果服务接受者在亚美尼亚注册,则以下服务被视为在亚美尼亚提供(增值税法第 14 条):
- 咨询服务
- 法律
- 会计学
- 专家
- 翻译
- 工程
- 数据处理
- 软件
- 金融
- 其他类似服务
代理服务不被视为一种单独的服务类型,而是根据代理协议下提供的服务的性质进行处理。因此,如果根据代理协议提供法律服务,则代理人的服务应被视为增值税目的的法律服务。 最高法院裁定 根据代理协议,在亚美尼亚注册的委托人要求在英国注册的代理人为其产品寻找买家并签署此类产品的销售合同,该协议的实质是执行法律和其他行动(第 806 条)民法典第 14 条)。因此,根据代理协议提供的服务属于第XNUMX条规定的法律服务。亚美尼亚规定的《增值税法》第 XNUMX 条不适用零税率增值税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