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合同是雇员和雇主之间的协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亚美尼亚劳动法,雇佣合同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 签订合同的日期、月份、年份和地点,
- 员工姓名(如果愿意的话,包括他们的父名),
- 雇用公司的名称或雇用个人的姓名,
- 公司的结构细分(如果有),
- 开始工作的日期、月份、年份,
- 职位名称和/或工作职责,
- 基本工资及其计算方式,
- 支付给雇员的补助金、津贴、补贴,
- 雇佣合同期限(如有必要),
- 试用期的期限(由双方协议),
- 非全日制工作制度的工作时间。
亚美尼亚的最低净工资为 55,000 AMD,这意味着最低总工资应为 78,000 AMD 左右,其中包括税费和社会福利。
劳动合同可以因多种原因终止:
- 经双方同意,
- 在员工的倡议下,
- 在雇主的倡议下,
- 如果雇员应征入伍,
- 如果雇员死亡,
- 如果雇员因法院裁决而无法继续履行其职责(例如被禁止从事某些类型的专业活动),
- 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 公司清算(或个体企业家终止),
- 雇主破产,
- 冗余(生产量、经济、技术或工作组织条件的变化导致需要裁减员工),
- 员工不符合其所担任职位的必要资格,
- 该员工正在恢复原来的(以前的)工作职位,
- 员工经常不履行雇佣合同中规定的职责或不遵守内部行为准则,
- 失去对员工的信任和信心,
- 因健康状况不佳或受伤而长期丧失工作能力(雇员连续缺勤超过 120 天或在过去 140 个月内缺勤超过 12 天),
- 如果员工在工作场所受到酒精、毒品或精神药物的影响,
- 员工无缘无故缺席整个轮班(工作日),
- 拒绝或逃避参加强制性体检,
- 雇员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第 1 至 3 点中所述的雇佣合同终止原因,雇主必须在两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雇员,对于其余原因,则应在解雇前几周内书面通知雇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