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美尼亚实施了全面 立法方案 旨在促进增长、创新和提高其全球竞争力的法案于 4 月 20 日通过。该法案为从事高科技行业(包括 IT 行业)的个人和组织提供了大量国家支持。它将取代目前的 IT 初创企业证书计划,该计划通过将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从 10% 降至 XNUMX% 提供了显着的税收优惠。
自 1 年 2025 月 XNUMX 日起,计划为高科技领域运营的实体提供以下激励措施:
- 从 一月1,2025, 至 十二月31,2025, 雇主实体将获得专业移民工人工资所得税的60%的补偿。这些移民工人被视为在亚美尼亚合法就业的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士。
- 基础为 一月1,2026, 至 十二月31,2031, 这60%的个人所得税返还金额将直接发放给职业农民工本人,而不是他们的雇主。
- 从 一月1,2025, 至 十二月31,2031, 雇主实体将获得新雇用员工工资所缴纳所得税的60%的返还。新雇用员工的定义是首次进入高科技领域并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员。
- 从 一月1,2025, 至 十二月31,2031, 雇主实体将获得对从事必要专业任务的专业工人进行培训和再培训的工资计算的所得税的 50% 的补偿。要享受这一奖励,培训中心必须提供适当的文件证明该人员参加了培训。
- 从 2025 年 1 月 1 日政府将针对该行业的企业实施 1% 的营业税税率,低于目前的 5%,这使得亚美尼亚成为最 税收友好环境 适用于该地区的高科技和 IT 公司。值得注意的是,该营业额税制仅适用于年营业额低于 115 亿亚美尼亚德拉姆(约合 298,000 美元)的公司。
对于高科技行业的雇主实体,这些奖励总额不得超过所有员工计算的所得税的 50%。
如果公司或私营企业家(PE)是亚美尼亚共和国居民并且满足以下标准,则可以将其认定为高科技行业实体:其总销售额的至少 90%(在相关报告期的增值税和/或营业税申报表中申报)必须来自高科技行业的活动。
合格实体 这些国家激励措施包括:
- 在一般税收体系内运作的亚美尼亚组织。
- 亚美尼亚一般税收体系内的私营企业家(PE)。
- 营业税制度内的亚美尼亚组织(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这些实体在开始获得激励措施后的第三年过渡到一般税收制度,则可以继续享受激励措施)。
- 营业税制度内的亚美尼亚私营企业家(PE)(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这些实体在开始获得激励措施后的第三年过渡到一般税收制度,则可以继续享受激励措施)。
申请国家激励措施可以 否认 如果:
- 申请人不符合法律规定。
- 如果拥有申请实体 51% 以上股份的股东、参与者或私营企业家还拥有之前被拒绝获得国家激励权利的另一实体 51% 以上的股份,则申请将被拒绝。
- 为获取国家奖励而提供的数据不准确或不符合法律要求。
- 申请实体在提交申请前一天有超过 100,000 亚美尼亚德拉姆的未偿税款。
国家激励措施可以 停产 如果:
- 申请实体提供了不可靠的信息以获取奖励。
- 如果中止,申请实体必须在收到中止通知后十日内将违规期间提供的金额退还给亚美尼亚共和国国家预算。
- 如果在一年内发现两次或两次以上可能导致停止奖励的违规行为,则可以撤销获得奖励的权利。
旨在获得奖励的申请将通过 电子平台,必须不迟于 7月1,2025。 在平台上线之前,将按照单独文件中定义的程序接受实体的申请。
除了个人所得税的修订外,高科技行业的企业还将面临其他重大税收改革。这些税收法规修正案将纳入亚美尼亚税法,并计划于 1 年 2025 月 XNUMX 日再次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在流转税制度下运营的公司,其高科技活动产生的收入仅需缴纳 1% 的流转税,这是所有商业活动中最低的税率。
此外,在高科技领域从事科学研究和实验开发的个人的工资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也大幅降低。该税率将从 20% 减半至 10%。但是,亚美尼亚政府尚未确定哪些科学研究和实验开发领域的专业活动可以享受此项减税。
此外,高科技行业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将受益于大幅减少其税基的能力。具体而言,如果企业雇用从事该行业相关专业工作的专业人员,则可以从其总收入中扣除相当于支付给这些员工的工资 200% 的金额以用于纳税。但必须注意的是,该扣除额不得超过企业计算税基的 50%。
随着这些全面立法措施的出台,亚美尼亚将巩固其作为该地区高科技投资主要目的地的地位。这些激励措施不仅简化了科技公司的税收环境,还提供了旨在吸引顶尖人才和促进创新的大量财务优惠。

阿曼·巴蒂基扬
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