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了然
- 亚美尼亚法律 HO-234-N 于 2026 年 5 月 6 日通过,并于 2026 年 6 月 3 日公布,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其第 33(5) 条规定,对于必须注册为增值税纳税人但从未提交注册声明的企业,可以进行一次性更正。
- 该窗口期仅限于税法第59条规定的三种情形——第59条第(1)款第(3)项、第59条第(1)款第(5)项和第59条第(2)款第(2)项。它并不能弥补所有历史遗留的增值税登记错误。
- 该规定追溯至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后产生的关系,并要求国家税务委员会重新计算因纳税人未登记而评估的增值税——明确包括正在诉讼中的评估以及已经存在最终案情判决的事项。
- 两步,两个截止日期:首先在 2026 年 12 月 21 日前向增值税登记处 (SRC) 提出申请,然后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提交增值税登记申报表。这两步不使用相同的申报渠道。
- 对您有利的重新计算会自动调整您的税款账户,但不会退还给您。要提取这笔钱,需要单独申请。
- 该窗口期并非罚款豁免。HO-234-N 法案并未全面免除税法规定的利息和罚款。
亚美尼亚为存在长期增值税问题的企业开辟了一条有时限的途径:这些企业自2022年初以来,在某个时间点超过了强制增值税登记的门槛,但从未提交后续应提交的申报表。此前,这导致纳税人面临重新评估的风险,且没有有序的途径来解决登记问题。HO-234-N法案改变了这一现状,适用于特定情况——但该法案仅在2026年12月底之前有效,且仅适用于按时完成所有步骤的纳税人。
哪些人会受到影响——您可能错过的第59条触发条款
亚美尼亚增值税登记并非总是自愿的。《税法》第59条规定了公司或个体经营者依法成为增值税纳税人的情况,无论其是否申报。登记申报只是触发条件之后的一个形式——如果忽略此形式,增值税纳税义务依然存在。补救期正是为了解决这种不匹配问题。
这扇窗户涵盖了其中三个方面:
丧失微型企业地位——第59(1)(3)条
当企业失去微型企业资格且无法或根本无法转入营业额税制时,就会适用此条款。这并非一般的“提交通知”条款,而是针对那些误以为失去一种税制会自动转入另一种税制的企业。
不再是营业额纳税人——第59(1)(5)条
这项规定从纳税人不再是税法营业额税条款规定的营业额税纳税人之日起生效,直至该日历年结束。如果退出营业额税是由于超过营业额门槛造成的,则增值税将按超出部分计算,相应的申报应在20天内完成。实际上,这往往是企业最容易在后期才发现的问题,因为企业会继续像以前一样开具发票,只有在会计师或审计师重新核算年度账目时才会发现问题。我们的《超过门槛后从营业额税过渡到增值税指南》详细介绍了这一过渡过程。
超过 115 亿亚美尼亚德拉姆的门槛——第 59(2)(2) 条
第59条第(2)款第(2)项规定了115,000,000亿亚美尼亚德拉姆(约合291,000万美元)的门槛,其适用范围比通常描述的要广:它不仅涵盖非营利组织,还包括农产品生产者,例如个体经营者。那些自认为不在商业税收范围内的组织,恰恰是那些往往忽视这一门槛的组织。
需要明确指出的一点是:该补救措施并非适用于第59条规定的所有登记理由。第59条第(1)款第(1)项和第(2)款规定的触发条件不在此列。如果您的风险敞口源于上述情况之一,则此补救措施无法解决问题,您仍需遵守我们亚美尼亚税务页面上所述的常规规则。
该方案真正解决的问题——范围追溯至2022年,以及诉讼范围
该机制位于HO-234-N号法令第33条第5款,这是一项过渡性条款,而非税法的永久性补充。因此,它有其自身的生效日期和截止日期:该法令于2026年5月6日通过,2026年6月3日公布,并于2026年7月1日生效。
其范围涵盖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关系。实际上,SRC 自身的实施指南将涵盖期间视为 2022 至 2025 纳税年度——因此这是一个确定的历史窗口,而不是一个无限期向前延伸的范围。
在此期间,第33条第(5)款的作用不仅限于允许逾期登记。它要求税务机关重新计算因纳税人未登记而对其征收的增值税。登记失败及其导致的税款评估被视为一个问题,纠正前者必然会促使税务机关重新审查后者。
这项规定不同寻常之处在于其重新计算义务的范围之广。表面上看,它涵盖了仍在诉讼中的评估案件,以及法院已就案件事实作出最终判决的案件。如果您目前正与学生评估委员会 (SRC) 存在争议,那么正是这部分法律值得您仔细阅读。
同样重要的是要明确文本未明确规定的内容。第33(5)条并未撤销或重新审理已生效的判决。判决仍然有效。改变的是判决所依据的债务。这种区别构成了整个机制:纳税人利用该窗口并非重新审查原评估是否正确,而是援引后续的法定权利来减少原判决项下的应缴税款。
亚美尼亚法院尚未适用第33(5)条,因此本案的依据是类比推理,而非直接相关的判例。最接近的案例是最高法院此前就一项过渡性救济作出的裁决,该裁决中,终审判决已确认了纳税人的税款债务。法院认为,该终审判决不能作为拒绝后续法定优惠或由此产生的重新计算的依据,因为纳税人援引的是新的权利,而非重新审理旧债。这一推理完全适用于第33(5)条,但尚未经过相关检验。
重新计算是独立进行的,而非对原评估的修改。根据《税法》第44条第(6)款和第1177-N号政府决定,税务局有十个工作日的时间审查案卷,三个工作日的时间制定并送达重新计算报告,以及三个工作日的时间将最终结果反映在纳税人的个人账户卡上。重新计算报告和最终结果均可单独提出上诉。如果强制执行程序已经开始,而重新计算完全免除了纳税义务,则必须以纳税义务已终止为由终止强制执行程序。无需先撤销原评估。
其中一个后果很容易被误解,因此有必要明确说明:即使重新计算结果对您有利,也不会把钱退还给您。税务账户的调整是自动且快速的,但从该账户提取现金则并非如此。税法规定需要单独申请,之后会在二十天内收到退款,持有有效合规纳税人证明的纳税人可在十天内收到退款。此外,强制执行费用和成本还需要进一步处理:它们完全不属于重新计算的流程,必须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来追讨。
如果您的案件仍在行政法院审理中,则不会自动发生任何变化。没有法定中止程序,重新计算本身也不会终止诉讼程序。如果重新计算消除了全部不利影响,则自然而然的结果是,由于争议已实质性穷尽,诉讼程序即告终止。如果重新计算仅消除了部分不利影响,则剩余部分、原行为的有效性以及诉讼费用问题仍可能继续审理。
真正悬而未决的问题其实比表面看起来要窄:税务局在执行过程中减少税额时,究竟应该向执法部门提交哪份文件,以及法院在重新计算税额后如何处理案件。目前,这两方面都没有公开的惯例。如果您正处于未决或近期已结的增值税纠纷中,请在依赖相关规定之前联系我们,以便我们评估这些规定如何适用于您的案件。
两步流程——先申请,后申报
使用窗口需要进行两次归档,而且这两种归档方式不能互换。
第一步:向学生代表委员会提交申请
首先,需要按照规定格式向国家税务委员会提交申请,该格式已由国家税务委员会主席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第 665-L 号命令批准。此步骤可以通过纸质文件、电子邮件或 e-request.am 门户网站提交。
造成可避免延误的原因之一是:没有单独的正式许可决定需要等待。申请并非经过裁决的审批阶段,不会产生可供执行的裁定。企业提交申请后就坐等决定函,很可能在第二个截止日期到来时仍未提交任何文件。
第二步:增值税登记申报
第二步是增值税登记申报,表格需按照亚美尼亚税务局主席第190-N号令的规定填写。与申请不同,这一步必须以电子方式提交——纸质和电子邮件均不适用。尚未能正常访问亚美尼亚税务局电子申报系统的企业应在12月之前解决此问题,以免在年底最后一周才发现。时间安排中预留了一定的容错空间:由于申报截止日期比申请截止日期晚十天,因此即使申报表提交错误,只要申请本身按时提交且剩余时间未用完,仍可通过电子方式重新提交。如果您是首次申请亚美尼亚增值税的外资企业,我们的《外资企业增值税登记指南》涵盖了普通登记途径,该途径与上述流程有所不同。
这两个截止日期,以及错过它们的后果
申请必须在2026年12月21日之前送达增值税登记处(SRC),增值税登记申报必须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这两个日期均包含首尾两日。目前,任何后续法案均未对上述两个日期进行延期或修改。
两者相隔十天,这段时间包含了年末假期。任何计划利用这个时间窗口的人都应该从12月21日开始倒推,而不是从今天开始向前推——重建几年的营业额数据来确定是否触发了某个指标以及触发时间,这项任务不适合在12月中旬开始。
如果申请涵盖多个纳税年度,则每个纳税年度都需要单独提交增值税登记申报表。这既是法律问题,也是实际操作问题,因此建议尽早开始系统重组。
错过任何一个截止日期都将丧失补救措施。该条款不留任何逾期申报的余地,一旦期限届满,纳税人将重新适用《所得税法》第59条的常规规定和评估程序,且历史遗留问题依然存在。
该窗口并非:处罚豁免
HO-234-N 并非免除利息或罚款的全面条款,也不应被视为此类条款。税法中的标准附加条款仍然有效:每日利息为 0.075%,上限为 730 天;逾期计算罚款为每 15 天 5%;少报税款罚款为 50%,若在审计发现少报税款后一年内再次少报,罚款将增至 100%。
如果采用补救措施,这些附加税款的重新计算方式在法规或已发布的指南中均未完全明确,最终结果因具体情况而异。同样,如果纳税人未利用截止日期,其将面临何种风险——该金额本质上取决于具体实体和相关年份。我们宁愿与您共同协商解决,而不是发布一个不适用于您情况的数字。
如何判断这是否适用于你
实际诊断很简单。自2022年1月1日起,该企业是否在未合法进入营业额税制的情况下失去了微型企业资格?它是否因超过起征点或其他原因而停止缴纳营业额税?它是否是年营业额超过1.15亿亚美尼亚德拉姆(约合29.1万美元)的非营利组织或农业生产者?如果上述任何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或者不确定,则下一个问题是:该企业是否曾就该期间提交过增值税登记申报表?
这也是跨境尽职调查中的常见发现。如果您正在收购或重组一家亚美尼亚公司,那么在2022年至2025年期间是否存在未注册的增值税申报期,就应该现在就找出问题所在,以便及时纠正。我们对亚美尼亚增值税的概述阐述了可能影响计算的更广泛的豁免和延期框架。
常见问题
这是否会重新开启我之前在法庭上败诉的增值税案件?
如果我利用这个窗口期,我是否需要缴纳 2022 年和 2023 年的增值税?
如果重新计算的结果对我有利,我是否会自动收到退款?
申请是否可以免除因当初未注册而受到的处罚?
如果我不确定自己是否触发过注册条件怎么办?
学生代表委员会(SRC)的申请表现在可以申请了吗?
这是否涵盖所有类型的增值税登记遗漏?
如果我一直不注册,2026年12月31日之后会发生什么?
该窗口期是否适用于个体创业者以及公司?
总结
此类过渡性条款并不常见,而且此次条款的截止日期是固定的,没有任何回旋余地。如果您的企业自 2022 年以来可能已强制需要缴纳增值税,但尚未提交申报表——或者您目前正就此类评估与税务局 (SRC) 存在争议——那么明智的做法是现在就明确自身情况,趁着申报和缴纳增值税的期限还比较宽松。
我们可以审核您在相关年份的注册记录,确定触发了哪些违规行为(如有)以及触发时间,并处理所有相关备案事宜。请联系我们,告诉我们您遇到的问题。
上次更新时间:10年2026月XNUMX日

